风中归晚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abc小说网www.lyrics228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第二天大一早,李安通又是第一个醒来。

但是赵启秀说,他们的聚餐在晚上,所以白天,他们可以先去孟府等着,可是那么早不知道孟府门开了没有。

她醒来后,走出院中,拉了个身,身上穿着是自己的粗布麻衫,昨晚上,他们已经把朱大铭的弟弟朱大户的衣服洗好了,晾在外面衣架上。

没想到朱大户也起了,看到她,嗤了一声,伸脚就把他们昨天晾好的衣服架子给踢倒了,还说道,“谁要你们穿过的衣服。”

已经起来的朱大铭站在李安通身边,拉了拉她的袖子。

李安通勉强露出一个笑容。

朱大铭笑道,“弟弟。这么早啊,是打算去哪里吗?”

朱大户道,“我今天要去天一阁。”说着,嘴角还带一点得意。

李安通道,“天一阁?是因为一个欢送宴吗?”

朱大户微惊道,“你怎么知道?”

朱大铭道,“弟弟。那我老大跟你一起去呗。他今天也要去。”

朱大户更加惊讶道,“为什么?你们又不是赵启秀的同学?凭什么去?”最后一句是脱口而出的,也没想会不会伤人。

朱大铭道,“赵启秀你认识啊?”

朱大户嗤道,“当然认识了。文叔嘛,他爹是龙城郡丞,最近刚出的事。”

朱大铭哦了声,“聚餐不是晚上吗?弟弟,你这么早去干吗呀?”

朱大户道,“我去买身衣服。”他鄙夷地看了李安通一眼,“你穿成这样是进不去天一阁的。”

朱大铭眼珠子一转,谄媚道,“那弟弟,你去哪里买啊?带我们一起呗。”

朱大户道,“我去锦绣坊,那里的衣服才好呢。”

朱大铭道,“哎哟弟弟,是锦绣坊啊,也只有那里的衣服才能配得上你。你长得那么好,肯定穿什么也好看呐。”

朱大户嘴角溢出一点笑意。

朱大铭推了推李安通,“我老大今天也要去,要不,你也给他买一件?不然他跟着你,到时候丢了你的脸可就不好了。再说了弟弟,你还差这点钱吗?”见李安通动动嘴唇,小声地靠近道,“老大,我钱不太够。”

朱大户瞥了一眼李安通道,“行吧。反正就一件衣服而已。等下吃完早饭跟我一起走吧。”他其实蛮嫉妒李安通,有两个人跟着他,包括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哥哥。

自己今天去天一阁,也有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那个司机的齐人之福

那个司机的齐人之福

庸俗之人
类型是都市,单男主,不会绿,无乱,不会重口,或许会有轻微的暴露?不会出现未成年,这是我底线。本书的女性大概率都是人妻,少妇,御姐,熟女。
玄幻 连载 7万字
你大哥真棒[穿书]

你大哥真棒[穿书]

清麓
闻录穿书了,成了暗恋主角攻的炮灰,默默守候,甘愿付出,进可好备胎,退可好兄弟,最后微笑为主角攻受爱情鼓掌。 连酸奶盖都不舔的闻录表示,难度系数过高,告辞。 闻录陪主角攻不远万里去找人,主角
玄幻 完结 26万字
重生后成了指挥使的白月光

重生后成了指挥使的白月光

元滚滚
文案:上辈子喜盛贵为公主,却懦弱愚钝,一辈子都被那条条框框的规矩束缚着,最后在一座道观里走的悄无声息。重来一世,喜盛知道,想要在这乱世安身立命,手里就须得有一把锋利的刀。-张潜身为朝廷鹰犬,向来是铁血手腕,指哪杀哪。某日,喜盛在宫宴上接下了那道和亲旨意,这一次她斗胆,伸手指向了父皇身边的张潜:“父皇,女儿日后远出上京,身边必要有护卫随行。”堂堂指挥使竟要充当后宫女眷护卫,此言一出,满朝皆惊,张潜也
玄幻 连载 34万字
我和曾姨

我和曾姨

icemen00
初中是在一个小镇里读的,那时候有个好友叫曾飞,是个胖子,同学都叫他【曾肥】,而我都喊他胖子,他就喊我瘦子,这不能怪我,因为他爸也这么喊他。胖子学习很差,但家里有钱,念过大学,学舞蹈专业的妈妈,那时候在一家厂子里做女工,一个月才几百块,跟胖子的零花差不多。我从小的印象中,镇子里就是一直一间接着一间的建着大厂房,到处都是施工中的工地,一直出现很多新工厂,很多很高的烟囱,很多黑烟,等到我稍微懂事后,回忆
玄幻 连载 1万字
转生蜥蜴从开始找乐子变强

转生蜥蜴从开始找乐子变强

饿肚子的狐狸
加班到猝死的青年重生在一个魔法世界成为了一只普通大头蜥。 本想摆烂,却不想在一次干饭中发现了自身好像拥有一个特殊血脉天赋。 这个血脉天赋只需要满足自身的渴望,或让自身处于愉悦情绪那么体内就会生出一些金丝。 金丝不光可以用来强化自身,还能用来进化自身血脉,甚至能做到更多。 可能的,不可能的,在金丝的帮助下他都能做到。 在血脉天赋的帮助下他也开始了一步步蜕变。 大致流程如下。 今天该做一点什么能让自己
玄幻 连载 81万字
他又在装乖

他又在装乖

柿橙
文案1)喻婉第一次遇见乔寄月时,是她最落魄的时候背着吉他,一头脏辫,坐在河边凄惨地啃面包远处的少年在拉小提琴,衬衫与西装,极致优雅,而伴随着琴音错乱,少年似乎红了眼喻婉拿出了身上唯一五十块钱,放进了少年的琴包,鼓励他:“帅弟弟,别灰心啊,音乐永远不会让你失望。”她不会知道,如果她再晚去一分钟,会亲眼目睹琴被他砸得粉碎2)第二次见面喻婉的落魄升了级,被债主连追三条街无奈之下,她只好钻进路边的一辆豪车
玄幻 连载 26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