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颐清宗,扶光峰。

扶光峰是顾明昼飞升之后宗主特地送给他居住的,山峰上有一大片望不到尽头的山茶花丛,还有一座巨大的宫殿,名为太和仙宫。

太和仙宫内又分两座主殿二十座偏殿,原先是打算等宋惊玉长大后供给他自立门派,结果顾明昼飞升成仙,宗主干脆大手一挥,把这座仙宫让给了他。

当然,不仅是因为顾明昼飞升成仙,不适合再与其他弟子一起同住,以免被人发现身份引起混乱,还因为先前他从阜尤的魔爪里救了宋惊玉性命。

宋惊玉回宗门那天,被宗主揪着领子给顾明昼结结实实磕了个响头,宋惊玉脑门上一片淤青,脸也绿了。

为了让宋惊玉保住些颜面,顾明昼只好半推半就地带着兔子们住了进来。

这里距离颐清宗不算很远,地处偏僻又安静,山脚下有座小城,就像寻常人家一样,他们把超凶超坏送去了城里的学堂读书,闲来无事时还可以带兔子们乘马车游山玩水,倒也惬意。

兔子也很满意,主要是对大宫殿满意,只要是宫殿他就高兴。

毕竟,只有这样的宫殿才配得上他扶风山大邪的身份!

在摇光峰住了半月有余,顾明昼忽然委婉地告诉沈洱自己要离开几天,准备飞升。

“你要飞升?”沈洱不可置信地盯着他,嘴里嚼的胡萝卜一瞬间不香了,“你不是已经飞升了嘛?”

顾明昼把长剑系在腰间,整理好衣襟,顺手揉了一把兔子的脑袋,轻轻道,“我还没有去天界看看,至少也得见一见天道才行。”

自从经历过生死之事后,兔子变得很黏人,每时每刻都要顾明昼像跟班喽啰一样跟在他身边,命令顾明昼陪他吃饭睡觉斗蛐蛐,做什么都要在一起。

顾明昼倒不是不喜欢兔子黏他,只是这件事实在拖了太久,如果他再不去天界面见天道,总会担忧天道会对他有什么不满。

“哦……”沈洱似懂非懂地啃了一口胡萝卜,心里不知在琢磨什么,半晌,他抬起头小声道,“可是昨天晾的衣服还没干,这两日总下雨,等天气好的时候,你把衣服收回来再去。”

顾明昼挑了挑眉,“你不想我去?”

晾衣服哪里需要好天气,施个简单的咒语就干得不能再干了。

沈洱抿了抿唇,故作大方地哼哼两声,“本座可没有那么想,你想去就去呗,这个家根本没有人在乎你的。”

“是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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