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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能凑合?

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,沈括搓了搓手掌,道:“陆小姐要是不介意,住到小生那里可好?”

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。

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,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,歪头笑道:“如此,便多谢你了。”

陆雁回不拘小节,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,但是不知为什么,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。

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,木质的宅子,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。

房顶上铺着稻草,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。

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,吓得沈括连声说:“姑娘小心些,房顶不是很牢靠,小心别摔着了。”

她坐在房顶看着他,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,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。

陆雁回是个路痴,住过哪里,走过什么地方,从来都不记得。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,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。她只要累了,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。

有一天,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,她爹甚欢,飞鸽传书让她回庄。

她见过那位玉谷主,一身青竹长衣,面如冠玉,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。陆雁回对他的感觉,不算讨厌,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。嫁给这样的人物,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。

嫁人嘛,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,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。她却不知怎么的,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。

她对沈括说,自己要走了,回去嫁人,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。

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,听到这话之后,在原地愣了许久。

“现在就走吗?”他如是说,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。

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,心里堵得慌,抬手抽了两口闷烟,道:“现下就走。”

气氛一度冷凝,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,好似没有半分人气。

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,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,轻摆了一下衣袖,道:“我先走了,你也早些吃饭吧,我有时间再来看你。”

她几乎是夺门而出,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。

或许潜意识里,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?

“雁回。”

还未走出院落,她便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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